高瑜二審減刑並准監外執行
November 26, 2015

中國資深傳媒人高瑜被指“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”一案,北京巿高級法院週四(26日)二審公開宣判,高瑜被改判刑5年、剥奪政治權利1年。下午北京巿第三中級法院因高瑜患重病,裁定監外執行,高瑜隨即從看守所釋放,暫時住在別處。(海藍 報道)
官媒新華社週四傍晚約6 時報道,鑒於高瑜在二審期間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認罪悔罪,法院酌情對其量刑予以改判,依法從輕判處有期徒刑5年、剥奪政治權利1年。經高瑜本人申請,2015年11月26日,北京巿第三中級法院經審查,認為高瑜患有嚴重疾病,依法暫予高瑜監外執行。
其代表律師莫少平表示,得知高瑜可以監外執行,認為是好事,目前家屬已經到北京巿第一看守所辦手續,最快今晚返家,其後她將到醫院治療。他又指,所謂暫予監外執行,是在監獄外執行刑期,應該是回家,但她要尊守一定規矩,如當局認為病治癒了,可以關押,它可以把她送回監獄。
莫少平說:當然是好事,她能夠從看守所出來,回到家裡,當然是好事。她回來之後,應該去醫院治療,應該她的親屬現在去看守所辦手續去了。監外執行就是監獄外面執行她的刑期。
高瑜被指“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”案件,週四上午9時在北京高級法院二審宣判,代表律師莫少平、尚寶軍出庭聽取,高瑜的兒子趙萌亦有出庭旁聽,而法院外戒備森嚴。
莫少平指,高瑜的精神狀況還可以,因為宣判程序很快,僅宣讀判決書然後閉庭。判決書寫明改判的理由,高瑜在二審期間如實供稱犯罪事實並表示認罪,所以從輕判處。他又指,二審庭審後,律師已向一審法院提出保外就醫的申請,因為裁定監外執行的法院是該法院。
另一代表律師尚寶軍向本台指,高瑜應該今天釋放,中午12時多,他與高瑜胞弟高衛在一起,然後公安帶他走,說是要去見高瑜,其後便有監外執行的消息。
記者曾致電高衛,直至截稿前,電話沒人接聽。其子趙萌,電話一直關機。
高瑜朋友晚上7時與高衛通電話,下午家屬辦手續,目前高瑜已經離開看守所,暫時到另一個地方住數天,兒子趙萌陪伴在側。朋友指,高衛在個多月前被確診患上腎癌,接完胞姐後返回醫院治療。她原本想去見高瑜,其弟說這幾天不能見面,也沒有透露高瑜住在何處,他說高瑜精神狀態還可以。
朋友說:我剛才跟高衛通了電話,因為她(高瑜)已經出來了,但時還不能馬上見面,趙萌在陪著她,暫時住在一個地方,高衛返回醫院。
兩天前即11月24日,高瑜案在北京高級法院閉門進行二審,律師的辯護意見是事實不清、證據不足,堅持不能排除合理懷疑的無罪辯護。
現年71歲的高瑜,去年4月涉嫌“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” 遭刑事拘留,今年4月17日被法院判刑7年、剥奪政治權利1年﹔高瑜隨即提出上訴,律師曾申請取保候審被拒絶。高瑜患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淋巴結及耳水不平衡等病。
官媒新華網之前指,高瑜被指控涉及2013年8月某境外網站刊登的一份中央機密文件。而紐約明鏡月刊2013年8月曾刊登中共中央9號文件,標題是“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”,內容要求“七不講”,但明鏡總編輯已澄清該份文件不是來自高瑜。
高瑜曾任職中新社,1989年担任經濟學週報副總編輯,不久該報被停刊,同年6月3日高瑜被捕,1990年8月28日獲釋。高瑜在1993年10月2日再度被捕,翌年11月9日被北京巿中級人民法院以”泄露國家機密罪”判刑6年,剥奪政治權利1年,她於99年2月15日獲保外就醫。
高瑜屢次獲得國際組織頒發新聞獎項,包括兩度獲國際婦女媒體基金會頒發的“新聞勇氣獎”、“無國界記者新聞獎”及“自由金筆獎”等。
(網絡圖片)新聞來源:自由亞洲電台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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