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支持香港雨傘運動 判囚十八個月
December 29, 2015

立場新聞報道,廣東惠州網民葉曉錚去年因支持香港雨傘運動而被捕,被大陸警方以「尋釁滋事」罪拘留。不過,葉曉錚的起訴書,最後未有提及雨傘運動或佔中有關的指控,反而指他發訊息諷刺廣東博羅縣某公安局長等等。
案件今日第三次開庭,葉曉錚被判監十八個月。葉的代表律師指,法院提供了兩份「新證據」,葉認為這是對他的構陷。
葉曉錚網名為「湖面一舟」,今日在惠城區法院再次開庭。
他於去年9月因參與支持香港真普選的簽名被短暫拘留,及後繼續支持雨傘運動,曾身穿寫有「人民恐懼政府即為暴政」的黑色T恤,他在去年12月12日被捕。
根據關注國內支持傘運網站「傘捕者」指出,葉曉錚被捕當日被警方銬在老虎櫈上,進行了12小時的審訊,包括被問到有否發放支持佔中的言論及圖片,以及有否轉發《蘋果日報》上的佔中信息,有警員指轉載《蘋果》的造謠消息是非法行為,只有中央媒體發布的信息可以轉發。
不過,葉曉錚的起訴書並無提及雨傘運動或佔中,起訴書內容指葉曉崢發訊息諷刺廣東博羅縣某公安局長,以及披露居民楊金華因接待訪客而遭警方騷擾。
案件在於今年7月底及8月初開庭,案中證據均與2014年博羅人民反對建造垃圾焚燒場有關。葉兩度在去年5月及9月圍觀博羅事件時,曾被警方帶走調查,但隨後均獲釋。
葉的代表律師劉浩昨日對《自由亞洲電台》表示,法院的兩份新證據均與博羅事件相關,第一份涉及幾個證人的證供,另一份則涉及葉於天涯論壇發出的帖子。
他指,葉曉錚認為自己是被構陷的,法院是次開庭應作為延期審理之後的庭審,但是卻沒有給律師相關的延期審理通知,是不符法律規定。
葉曉錚的妻子表示,法院是次只提供五個僅限直系親屬的旁聽位置,有朋友申請旁聽也遭法庭拒絕。
(網絡圖片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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